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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

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
 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,国家有计划、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。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“十一五”规划和工作安排,决定近期在农业、医学、能源、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、新兴交叉学科领域,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方向

  (一)农业领域。

  1. 杂交水稻。

  2. 棉花生物学。

  3. 林木遗传育种。

  4. 家蚕基因组学。

  5.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。

  6.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。

  (二)医学领域。

  7. 心血管**。

  8. 肾脏**。

  9. 生殖医学。

  10. 天然**活性物质与功能。

  (三)资源与环境领域。

  11.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。

  12.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。

  13.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。

  14.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。

  15. 荒漠与绿洲生态系统。

  16.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。

  17. 热带海洋环境。

  18. 森林与土壤生态。

  19. 同位素年代学和地球化学。

  20. 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。

  (四)制造领域。

  21. 高性能复杂制造。

  22. 流程工业自动化。

  23. 钢铁冶金新技术。

  24. 机械结构强度与振动。

  (五)能源领域。

  25. 新能源电力系统。

  26.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。

  27.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。

  (六)信息领域。

  28. 计算机体系结构。

  29. 光子学与光通信。

  30. 复杂系统控制与智能管理。

  (七)材料与工程领域。

  31. 聚合物分子工程。

  32.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。

  33. 硅酸盐建筑材料。

  34. 水利工程仿真与**。

  (八)基础与前沿学科领域。

  35. 理论物理。

  36. 低维量子物理。

  37. 发光学及应用。

  38. 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。

  39. 高温气体动力学。

  40. 生命分析化学。

  41. 化学生物学。

  42. 细胞生物学。

  43. 发育生物学。

  44. **学。

  45. 微生物代谢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1.本次申报针对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,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。

  2.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,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,具有******或特色,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**地位,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,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。

  3.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,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,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。

  4.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,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,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。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。

  5.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。科研用房集中,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。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,总值2500万元以上,并对外开放使用。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,管理制度比较健全。

  6.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,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以上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1.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,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,突出优势和特色,避免过于宽泛。申报时可对现有部门(地方)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、人才队伍、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,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、代表相关领域*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。原则上不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。

  2.申报实验室必须由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。本通知下发后,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(附件1),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《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》(格式见附件2),审核后报我部。

  3.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,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实验室立项,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,严格把关,不要盲目申报。每个部门在1个方向*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,多报无效。

  4.申请报告一式15份(勿用塑料封面),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。申报截止日期:2010年11月19日(以收到时间为准)。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。

  5.申报工作结束后,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,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、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、人才队伍状况、科研实验条件、运行管理机制、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。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、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,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。

  6.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部网站公布,网址http://www.most.cn。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
 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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